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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《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12-02作者:佚名 来源: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

  闽农规〔2021〕4号

  各市、县(区)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:

  为贯彻落实《福建省种子条例》,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,科学、公正、及时地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认定,充分发挥优良品种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、先导性作用,结合我省实际,我厅组织制定了《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》。现予发布施行。

  

  

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

  2021年8月9日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  

  附件:

  

  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.docx

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t.fujian.gov.cn/xxgk/zfxxgk/fdzdgknr/nyyw/nyzc/202108/t20210809_566611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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