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部门解读】《安徽省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》政策解读
发布时间:2021-12-02作者:佚名 来源: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
一、起草背景
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44号)(以下简称意见),文件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抓紧制定工作方案。近年来,我省粮食生产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,实现了“十七连丰”,站稳了800亿斤台阶,为稳定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坚实支撑,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安徽贡献。为认真贯彻国办意见要求,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,切实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倾向,稳定粮食生产,扛稳粮食主产省责任,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有关单位起草了《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。
二、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,强调要采取“长牙齿”的硬措施,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,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。我省是农业大省,全省耕地面积8828.9 万亩,常住人口6100多万人,人多地少;也是粮食主产省,近年来全省粮食总产常年稳定在800亿斤以上,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承担重要责任。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,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“三农”工作的首要任务,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坚持严格管控、激励引导、分类施策、科学利用,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,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,着力稳政策、稳面积、稳产量,切实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,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,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,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安徽贡献。
三、文件起草过程
接省政府办公厅公文批办要求后,省农业农村厅及时牵头组成起草组,制定起草方案,明确任务分工。2020年12月初,邀请省自然资源厅、省水利厅、省粮食和储备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,深入学习国办发〔2020〕44号文件精神,并结合我省实际,研究确定了《工作方案》框架结构。在此基础上,经多次讨论修改,征求各市人民政府、省有关单位意见建议,及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,形成《工作方案》送审稿报省政府。2月下旬,《工作方案》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。
四、工作目标
科学规划,合理利用耕地资源,抓好以高标准农田为主体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。建立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化监管机制,确保耕地质量提升、粮食面积稳定、粮食产能增加,充分发挥好粮食主产区优势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全省粮食播种面积每年稳定在1亿亩以上,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800亿斤以上。
五、主要内容
《工作方案》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的基础上,把中央要求与我省发展实际有机结合起来,进一步细化举措,明确要求,落实责任。《工作方案》共分总体要求、主要措施、组织保障三部分,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提出防止“非粮化”的措施要求。
一是在耕地利用上,确定了优先序。《工作方案》为耕地资源的使用划出利用优先次序,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,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、油料、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;在粮食和食用农产品供给安全基础上,允许耕地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。
二是在农田保护上,规范了农业生产经营行为。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,明确了以下禁止事项: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、非法取土等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行为,禁止闲置、荒芜永久基本农田。
三是在粮食生产功能区上,强化了监管要求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52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9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。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要组织对“两区”划定开展“回头看”,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,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经营主体确保至少有一季生产粮食。
四是在土地流转上,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截至2020年底,我省农村土地流转率已经超过50%。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加强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的规范管理,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、项目审核和分级备案等制度,优先支持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生产,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。
五是在提升产能上,强调要夯实基础。“十三五”以来,我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支撑水平大幅提升,但与稳产保供要求相比,仍有较大提升空间。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在农田水利建设上,要求建立耕地用养结合制度,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和利用机制,全面提升灌溉能力建设。在品种培育上,建设种业强省,加强粮食新品种新技术研发与推广,支持发展优质专用粮食。在农机农艺上,要加快融合发展,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率。
六是在种粮主体培育上,明确了鼓励和引导的方向。要求引导种粮主体有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,创新完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,大力发展订单生产,提高种粮效益;并提出倾斜支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开展示范创建。
七是在支持政策上,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扶持。要求用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,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、农业项目资金、农业补贴政策、粮食作物保险等政策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力度,充分调动各地重农抓粮、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。
六、创新举措
我省《工作方案》紧密结合省情实际,在全面贯彻国办意见的基础上,在加强土地流转管理、加强粮食产能建设、大力培育种粮主体等工作方面单独成段,提出契合安徽实际举措和要求。如针对解决种子“卡脖子”问题,方案提出,要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,打造现代种业强省行动;针对我省在全国首创优质专用小麦(水稻)种植电子地图实现“按图索粮”,优质专用水稻、小麦双双实现面积占比过半的跨越,《工作方案》明确提出提升“按图索粮”水平等安徽稳粮增效的特色创新做法。
七、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
为确保工作落实落细,在将每项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的基础上,《工作方案》还就组织领导、日常监测管理、考核调度、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提出四个“强化”要求。要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,对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;建立情况通报机制,定期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;在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,强化对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、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等重点内容的考核,对成绩好的市县表扬,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约谈,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。同时,要加强典型宣传推介,推广先进经验做法,营造好浓厚的保护耕地、发展粮食生产的氛围。
发布单位:发展规划处;政策咨询电话:0551-62677186。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.ah.gov.cn/public/7021/5558551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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